建筑材料、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016-08-11 11:55:00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国家根据专业情况,统一设置考试大纲、统一考题、统一组织考试,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全国有效。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考试计划安排栏目中查询。

    深圳市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知识产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以考代评的评审方式,深圳市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

    凡属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专业的申报人员须先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评审。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填报信息时,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中“合格证号码”栏目填报准考证号即可。

    2015年起,不再发放合格证,而是在考试院官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同时会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提供给各相关评委会,作为各评委会审核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依据。

    建筑材料、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日常工作部门: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

    受理材料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4栋3楼A

    联系电话:21671400 13502894969

    联系人: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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